北京是举行全运会次数最多的城市,共举行了4次(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这反映了北京作为我国首都在体育设施和安排大型体育赛事方面的优势。
上海举行了2次(第五届、第八届),广东也举行了2次(第六届、第九届),这两个区域都是我国经济兴旺、体育气氛稠密的当地,具有举行大型运动会的才能。
第七届全运会由北京和四川联合举行,第十二届全运会由辽宁和沈阳联合举行,第十五届全运会将由广东、香港、澳门联合举行。这种联合举行的形式有助于整合区域资源,促进区域间的协作与沟通。
第一届到第四届全运会都在北京举行,且时刻距离较为规则,分别是1959年、1965年、1975年、1979年,前期的举行距离大约在4-10年之间。
从第五届全运会开端,举行地开端涣散到其他城市,且举行距离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在4年左右,如1983年(第五届)、1987年(第六届)、1993年(第七届)等,表现了全运会举行的周期性和规范化。
东部沿海区域如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等地举行全运会的次数比较多,这些区域经济兴旺,体育设施完善,可提供较好的竞赛条件,一起也反映了这些区域对体育事业的注重和投入。
中西部区域如陕西(第十四届)、四川(第七届部分)、辽宁(第十二届部分)等地也有举行全运会的时机。这些举行地的挑选有助于推进中西部区域的体育设施建造和体育事业开展。
第十五届全运会将由广东、香港、澳门联合举行,这是全运会初次由多个特别行政区和内地省份联合举行,具有极端严重的象征意义,将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体育文化沟通和交融。
整体来看,全国运动会的举行地挑选反映了我国不一样的区域在体育设施、经济实力和安排才能等方面的状况,一起也表现了经过体育赛事促进区域开展和沟通的理念。